近日,杭州海关所属温州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一邮件过机检查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有一包橙红色的软糖以及大量标有“THC”(四氢大麻酚)标识的未使用包装袋。经送专业机构鉴定,该批软糖中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毛重2084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置。
四氢大麻酚(THC)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供稿/ 温州海关
协审/ 口岸监管处
监制/ 吴越人
审校/ 俞晶、陈国瑾
编辑/张杨
美术编辑/ 林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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