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的遮羞布,被新京报扯开了!

学术   2024-07-31 17:00   天津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渠道,然而,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新京报近日深入调查,发布了《低价引流、过度承诺、层层套路:法律咨询公司乱象调查》的报道文章,揭露了法律咨询服务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其中以“周律师”事件尤为典型,引人深思,以下为报道内容:

新京报记者李聪及其实习生严梦雨经过深入调查,揭露了法律咨询服务领域的一系列不规范行为。他们发现,部分公司采用低价策略吸引客户,并通过虚假的承诺和超出合法经营范围的手段承揽法律业务。更有甚者,一些公司公然盗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市场推广,而这些公司的从业人员却并未受到《律师法》的有效约束。

针对这一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提出了深刻见解。他指出,法律咨询服务行业目前正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从业者的资质并未设定明确标准,同时司法行政部门也未能充分参与到行业准入审查中来,这导致整个行业实质上处于一种近乎无监管的开放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起,广东、四川、河南等多个地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纷纷向司法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建言献策,呼吁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这些建议的核心多聚焦于建立严格的准入许可制度和强化行业监管措施。

响应这一社会关切,司法部于2024年5月16日正式发布通知,宣布将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携手,共同启动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专项调研工作。此次调研旨在通过深入了解行业现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供坚实依据,以期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4月24日,江西律协发布声明,对律师事务所和非律师事务所的定义和经营范围做了区分。其中提到,律师不能在法律咨询公司等机构就职或与之合作,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等正确识别、审慎委托、防范风险。网络截图

一、真假律师?

三年前,还是大学生的韩怡报名了一家机构的考公培训,对方承诺“未进入面试退费”。考试失利后,那笔25000元的学费,却至今没有退费。

2024年4月,韩怡的母亲在百度上搜索退费途径,当她与在线咨询人员简单沟通过情况后,很快就有人主动通过微信联系了她,声称“我是周律,添加一下我企业微信。”

介绍完流程后,“周律师”发送来了1644元的预付款收款链接。


“周律师”跟韩怡母亲沟通的维权流程

声称可以签署“风险委托协议”。受访者供图

在韩怡妈妈签署的“个人委托服务协议”中,新京报记者看到,“京盾法律”全名“北京京盾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而“周律师”此前提到的保障风险内容,并不在协议内容中。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京盾法律咨询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经营范围包括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曾用名为“北京卡飞尔科技有限公司”,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于2023年1月18日发生变更。

也就是说,“周律师”不是执业律师,“京盾法律”也不是律师事务所

事实上,我国法律服务市场除了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外,还包括法律咨询服务类公司,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包括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仲裁活动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服务,而法律咨询公司只能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和审查法律相关文书等非诉讼类服务。

在执业律师张瑶看来,上述公司员工涉嫌冒充律师,提出了“包赢”“包退费”等虚假承诺,其次委托协议中的律师函应该是由律师出具的加盖律所公章的法律文书,咨询公司是没有出具律师函“资质”的

她还提到执业律师是不被允许作出“包赢”承诺,案件代理结果要依据事实决定;风险委托也有严格的适用范围、约定事项和收费金额。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韩怡的经历并非个例。由于不受《律师法》、司法局和律协的监管,在实际操作中,对法律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并不能有效限制其实际的业务范围。一些法律咨询公司利用公众对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等机构概念上的模糊认识,刻意回避自己“非律所”的身份,假冒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有的直接称能接诉讼代理;还有的夸大承诺“案子包赢”“包胜诉”误导群众。但哪怕承诺无法履行,他们也并不会因此受到处罚。

二、引流、过度承诺、专业知识不足

法学专业的尤莉曾在去年年底,入职了河南省一家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自称只负责离婚案件类业务。在进公司前,尤莉认为自己到岗后应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案件情况撰写起诉状或是草拟离婚协议书等文书方面的工作。

尤莉所在的法律咨询公司批量生产的短视频

展示的离婚协议多为销售人员自己签署的。受访者供图

工作几天后,尤莉逐渐清楚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有十来个同事,绝大部分都是销售人员,两人负责视频剪辑

公司整体的法律专业水平,尤莉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尤莉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她入职之前,公司员工只有一个女孩本科是法学,通过了法考,负责写起诉状、推进立案程序。尤莉入职后发现,公司的员工为了学习,会在边上听她给当事人打电话,并抽空咨询她一些法律专有名词,领导还希望她为员工做法律培训。

尤莉说,在这家公司,“过度承诺”,是获取当事人信任,争取成交的重要手段。“2500元拿到离婚判决书”,是公司极力推销的套餐,服务套餐中,会答应帮助当事人调查另一方的财产状况,但只是口头承诺而已,公司没有调查的能力,也没有外部合作律师。销售人员承诺能代办的都代办,由于可以网上小程序代立案,销售人员甚至会帮当事人代签起诉状。

尤莉观察发现,离婚案件的数量巨大,很多当事人是在工地或是加工厂干活的女工,她们多数因为丈夫家暴或找小三的情况想离婚,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少有当事人主动要求查看律师执业资格证。偶尔有人提出要看证件时,这些销售人员都会以个人隐私拒绝,然后开始对当事人冷嘲热讽,挑刺说当事人的“证据太少”“自己还不一定会接她的案子。

而这些案子,尤莉表示,虽然确有成功判决离婚的,但是并不多。她只能偷偷劝她们找正规律所,不要在网上随便加人咨询。

尤莉认为,法律咨询公司本身不是个伪命题,有很多人确实需要除律师事务所外的另一个法律咨询通道。但这个公司里却少有人懂法

西安警方查明一公司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广告引流,身披法律咨询业务外衣,以为客户提供诉讼代理为由,行“有偿查询、提供公民个人敏感信息”之实。西安网警公众号

三、灰色地带

新京报记者在企查查平台看到,截至2024年7月,正常经营状态的公司中,经营范围含有“法律咨询”的公司约有47.8万家,相对应的是律师事务所为4.5万多家

在范否看来,目前有那么多的法律咨询公司恰恰说明有大量的法律服务过去是没有被满足,尽管有法律援助,但没办法覆盖所有的公共法律需求。

范否提到,法律咨询公司能够承接律师可能不愿意处理的小标额业务,从而填补市场空白。以个人债务为例,有大量个人面临小额债务问题,例如被欠款2万元。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支付8000至15000元的律师费可能并不划算,因为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完全追回欠款。法律咨询公司可以以较低的服务费用,提供指导,甚至提供谈判技巧。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的王才亮提到,自此法律咨询服务一路走向市场化,设立法律咨询公司只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法学专业也在扩招。各类冠以“法律咨询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等名字的法律服务公司纷纷出现。

个人债务、离婚诉讼等都是法律咨询公司活跃的领域。“90%的法律咨询公司管理是不规范的”,范否直言。在他的观察里,不少法律咨询公司并没有扎实的法律背景,创办者可能之前从事贷款、电商等与法律无关的行业,只是看到法律服务行业没有门槛且赚钱而进入。

四、亟待规范

5月22日,要求退款无果的韩怡让“周洪涛”开发票。她了解到法律咨询公司如果开不出正规发票,就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她表示自己会维权后,“周洪涛”将其删除了好友。

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法律咨询公司的乱象。今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未央网警成功打掉一个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团伙。警方发现,该公司为一家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引流的法律咨询公司,以提供诉讼代理为由,行“有偿查询、提供公民个人敏感信息”之实。4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珞南派出所也破获了一起打着“维权”幌子、实则诈骗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

多位受访者表示,零门槛、弱监管的现状导致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迅速增长,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长久以往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张瑶表示,尽管法律咨询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但当前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面临着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到法律法规、司法局、律协的约束及监管,法律咨询公司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监管,与受到全方位监督管理的律师事务所相比,法律咨询公司所受监管力度存在较大差异,也就很难发现其中的违法问题。

自2019年以来,广东、四川、河南等多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加强法律咨询公司监管,大部分建议都集中在设立准入许可和加强监管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6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相关答复中表示,已就法律咨询公司有关问题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请示,建议尽快出台有关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后续监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厘清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边界。

2024年5月16日,司法部发布通知,宣布将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专题调研,表示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营造法律服务良好环境

5月28日,面对失联的“周律师”和未能要回的4644元,韩怡找了一位真正的律师。律师为她撰写了起诉状,整理了证据清单。最终,韩怡母亲作为案件当事人在原告所在地成功立案,目前案件还在等待进一步的结果。(韩怡、尤莉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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