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警方依法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

民生   2024-11-22 17:34   贵州  


流量时代
有人为了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渠道
大肆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殊不知
这些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
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近日

七星关公安接到举报

网民“小葵”被家暴手指

都被砍断了

有自杀倾向
2024年11月20日3时15分

网民“小葵”

在某短视频平台发视频称


“我22岁时没对象,妈妈天天骂我叫我找对象,我说我不找,她就给我找了一个相亲对象,可是那个男的都28岁了头上全是白头发,妈妈说那男的家里有钱我嫁过去就享福了,可我不愿意,我妈就动手打我,他天天动手打我,我的小拇指都被他砍掉了,妈妈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你们看到他打我的时候你们一句话都不说,我要离开你们,让你们永远找不到我。”


这条信息
造成了较多网民的围观与评论
纷纷对小葵的遭遇表示同情
对其母亲与丈夫进行谴责与谩骂
经查
小葵真实姓名成某某

系毕节七星关野角乡人


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辖区野角派出所立即找到成某某调查相关情况。经询问,成某某如实供述,为了吸粉引流做网红,其自编剧本,演绎了被母亲逼嫁,被丈夫家暴砍掉手指,欲轻身的网络剧本,并在个人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真实情况是,成某某今年18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未婚,也无男朋友,压根儿不存在嫁人被家暴的情况。因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成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谣言的传播

侵蚀了网络的纯净

动摇了人们对信息的信任

更在无形中撕裂了社会的共识

挑战着公共秩序的底线

破坏网络环境的和谐

挑战社会的稳定

网络谣言有哪些特点?

如何识破涉灾谣言?

这些要点请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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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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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案事实的严重程度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毕竟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时刻提醒自己对于可疑信息保持谨慎克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才能有效地从谣言的源头和传播末端止谣和治谣。
1.保持警惕和冷静:首先要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在面对网络谣言时,保持冷静,不被情绪左右,以免做出过激反应。
2.核实信息来源:在接触到网络谣言时,应该通过官方渠道、权威媒体或可靠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没有根据的信息,以免误导自己和他人。
3.不参与传播:一旦确认是谣言,应该自觉抵制,不参与传播。避免在社交媒体上转发、分享不实信息,以免扩大谣言的影响范围。
4.增强自身素质: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网络谣言的危害,以便更好地应对网络谣言。



编辑 | 李   丹

编审 | 孔雪松
终审 | 向昆鹏
监制 | 黎秀禹  
来源 | 贵州辟谣 毕节网警  公安部网安局等
新闻热线 | 0857——834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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