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同大家介紹了有關《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中 “警方警誡”、“司法訓誡”、“復和”、“遵守行為守則” 和 “社會服務令” 5種教育監管措施,今天繼續介紹另外3種措施— “感化令”、“入住短期宿舍” 和 “收容” 。
1
感化令
是對違法青少年執行一項個人教育計劃,當中應包含法官對青少年所定的符合其需要的活動,以及對青少年的父母、監護人等設定若干義務。感化令措施的期間最短為六個月,最長為三年。
2
入住短期宿舍
被判入住短期宿舍的違法青少年,必須在宿舍內留宿(現時有勵青及勵新中心)。日間可外出工作或學習,但必須在指定時間返回宿舍。入住期間最短為一個月,最長為一年。
2
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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