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电动汽车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这一趋势主要得益于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技术的不断革新。印度尼西亚作为一个汽车产业持续扩张且对可持续能源愈发重视的国家,也紧随这一潮流。得益于其丰富的镍资源——这一电池制造中的关键组件,印度尼西亚的电动汽车产业获得了坚实的支撑。认识到这一产业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印度尼西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为外国电动汽车企业进入印尼市场铺设道路,营造优越的投资环境来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这些政策涵盖了电动汽车制造的激励措施、车辆生产的规范条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关键方面。本文将重点关注四轮电动汽车领域,详细探讨印尼政府的这些举措。
《关于加速道路运输纯电动汽车发展计划的2019年第55号总统令》(该法令后于2023年以第79号总统令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PR 55/2019”)明确规定,在印度尼西亚注册成立、持有生产或组装主要及辅助部件许可证,并从事纯电电动汽车(以下简称“BEV”)或BEV部件相关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优先采用印尼国内组件(即“TKDN”,Tingkat Komponen Dalam Negeri,国内组件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2019年至2021年,最低TKDN应达到35%;
2022年至2026年,最低TKDN应达到40%;
2027年至2029年,最低TKDN应达到60%;
2030年起,最低TKDN应达到80%。
然而,对于由传统汽车进行改装而转换成的电动汽车(非纯电电动汽车),上述TKDN要求并不适用。
根据PR 55/2019规定,允许电池动力电动汽车(BEV)生产企业进口非完全拆解(简称“IKD”)或完全拆解(简称“CKD”)的车辆,而BEV组件生产企业则可以IKD的形式进口相关组件。此外,该法令还允许商业主体在获得投资部长(或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负责人)签发的设施批准后,根据BEV的开发、投资及生产增长的实现情况,在2025年底前进口一定数量的完全组装(简称“CBU”)BEV。如上所述,政府已为BEV领域的商业主体制定了一系列财政与非财政激励措施。
其中,财政激励措施可能涵盖:
在一定数量和期限内
对CKD BEV、IKD BEV或主要组件的进口税激励;
奢侈品销售税激励;
中央和地区税(机动车税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税)的
豁免或减免激励;
用于投资的机器、货物和材料进口的进口税激励;
出口的进口税延期;
政府承担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和
辅助材料进口的进口税激励;
SPKLU设备生产的激励;
出口融资激励;
对BEV组件工业技术以及职业的研发和
创新活动的财政激励;
地区政府确定的地点的停车费优惠;
SPKLU充电费减免;
SPKLU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
BEV工业人力资源的专业能力认证;以及
BEV工业公司和BEV组件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标准的认证。
而非财政激励措施则包括豁免某些道路使用限制(如单双号限行政策)。
随后,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的负责人颁布了2023年第6号条例,即《关于投资加速情况下四轮电池电动汽车进口及交付激励措施授予的指南与治理规定》(简称“BKPM条例6/2023”)。此条例旨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激励措施的授予标准、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根据BKPM条例6/2023,对于商业主体进口(1)完全组装的电池电动汽车(CBU BEV)以及(2)将在印尼进行组装、且本土内容(TKDN)比例不低于20%但低于40%的半组装电池电动汽车(CKD BEV),将享受0%的进口关税,并且政府将承担奢侈品销售税(PPnBM)。这一激励政策的有效期自BKPM条例6/2023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希望获得这些激励措施的商业主体必须满足的标准:
将在印度尼西亚建立BEV制造设施;
已在印度尼西亚投资了基于内燃机的BEV机动车制造
并将部分或全部转换为BEV;
已在印度尼西亚投资BEV制造设施
通过改进规划和生产能力来引入新产品;
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生产一定数量的国产BEV;
提交与激励措施等额的保证金。
另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0年第130/PMK.010号条例《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实施的规定》(该条例后经财政部于2024年通过第69号条例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PMK 130/2020”)中第2条的规定,对具有广泛范围、增值和高外部性、引入新技术并对国民经济具有战略价值的行业进行新投资的企业纳税人(被视为“先锋行业”),可以从其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收入中减免企业所得税(即“税收假期”)。简而言之,PMK 130/2020对构成先锋行业的标准规定如下:
具有印度尼西亚法人实体地位;
进行新的资本投资
且该投资尚未获得以下税收设施的决定:
(i)税收假期;
(ii)税收减免;
(iii)劳动密集型行业的额外扣除;
(iv)特别经济区;以及
(v)根据关于在印度尼西亚首都(努桑塔拉首都)为商业主体提供业务许可、经商便利和投资设施的政府法规,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设施。
拥有新的资本投资计划
且最低价值为100,000,000,000印尼盾(一百亿印尼盾);
满足所得税目的所需的债务与股本比率;
承诺在税收假期批准后最晚1年内开始实现投资计划;
被列入BKPM负责人2020年第7号条例
《关于先锋行业生产业务领域和
类型详情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设施授予程序的条例》
所附的先锋行业名单中。
显然,BEV被纳入机动车及其主要组件的制造业中。
此外,所提供的税收假期分为以下两种税率:
(1)对于新投资价值在100,000,000,000.00印尼盾(一百亿印尼盾)至不足500,000,000,000.00印尼盾(五百亿印尼盾)之间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减免50%(百分之五十);税收假期结束后,纳税人在接下来的两个纳税年度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25%(百分之二十五);或
(2)对于新投资价值至少为500,000,000.00印尼盾(五百亿印尼盾)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减免100%(百分之百),具体减免期限如下:
上述税收假期结束后,纳税人在接下来的两个纳税年度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50%(百分之五十)。
当前,电动汽车普及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充电基础设施的不足。印度尼西亚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正着力扩大全国的充电网络。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2023年的报告,目前全国仅有数百个充电站。然而,政府计划大幅增加这一数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池电动汽车(BEV)需求。为此,政府已通过PR 55/2019指定国有企业PT PLN(Persero)负责提供BEV基础设施,PLN在实施过程中可与其他商业实体开展合作。
总之,印度尼西亚的电池电动汽车(BEV)市场前景充满希望。鉴于印度尼西亚政府积极致力于减少碳排放,以及消费者对可持续交通方式的关注度日益提升,预计未来几年BEV的普及率将稳步增长。对于商业利益相关者而言,印度尼西亚政府推出的各项激励政策和设施具有重要意义,不容忽视。事实上,中国企业凭借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创新的技术实力以及大规模的车辆生产能力,完全有潜力占据印度尼西亚市场的较大份额。这一点从印尼对中国制造电动汽车(如五菱、比亚迪、奇瑞等品牌)的强烈需求中便可见一斑。展望未来,中国制造商可能会更加重视在印度尼西亚的本地化生产,并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与当地政府和私营企业的紧密合作对于应对供应链中断、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等挑战将至关重要。
翻译:翁芊杉
审校:赖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