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出售被查封的房子?法院:双倍返还定金!

文摘   2024-09-04 23:39   湖南  

交了定金去买房

没想到选定的房号已被法院查封

开发商无法交付

该如何维权?

近日,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起预约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袁先生有意在某房产公司处购买其开发的房产,经过一番商量,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意。袁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某房产公司支付了10万元定金,某房产公司出具了定金收据,同时注明了房号,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仅口头约定交房时间。后袁先生多次催讨某房产公司交房未果后,才发现案涉房屋在收取定金前已被法院查封。

袁先生多次与某房产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均未得到妥善解决,一怒之下将某房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

开庭审理过程中,某房产公司辩称袁先生在缴纳定金时,已知晓案涉房屋被查封,公司无过错,不应该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法院审理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袁先生拟向某房产公司购房,交付10万元后某房地产公司向其出具收据,载明10万元款项的性质为购房款定金,同时备注了房屋的具体房号及单价,该收据含有双方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预约合同。袁先生交付的10万元定金应依照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某房产公司明知案涉房屋已经被查封,无法正常与袁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收取袁先生10万元定金,致使袁先生购房的目的无法实现,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某房产公司辩称袁先生在交纳定金前就已知道案涉房屋被查封,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且从常理来说,袁先生拟购买的房屋价格系一般市场价,袁先生如明知该房屋被查封,不会冒着财产受损的风险交纳10万元定金,故对某房产公司的辩称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袁先生要求某房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0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出售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不仅存在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更可能面临处罚。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规则”。所有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承诚实,恪守承诺。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房产交易市场是纠纷泛滥的“重灾区”。作为房产出售者,应如实披露与房屋有关的信息,告知真实情况,让买方在充分考虑交易成本、风险等基础上作出是否购买的判断,否则可能面临高额赔偿,甚至是司法处罚。作为房产购买者,应理性慎重,及时了解房屋是否被查封、抵押或存在其他权属的情况,做好事前预防,以防出了“冤枉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汉寿法院 作者:刘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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