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两八旬老人被四名子女互相推诿赡养义务

情感   2024-09-28 22:48   陕西  
                        以下是正文 :
9月12日,南郑法院通过诉前委派,指导并联合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不仅让两位八旬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还就地化解了让家庭成员积怨已久的共有纠纷,使亲情得以修复,维护了家庭和谐。


王某夫妇已至耄耋之年,育有三子一女,均已各自成家。近年来两位老人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便,需要子女的照顾。但四名子女却因家庭共有房产问题纠纷频发,兄弟之间矛盾重重,甚至引发肢体冲突,进而推诿赡养义务。了解到案件背后的家庭内部矛盾,本着“调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民一庭法官叶青将该案件第一时间委派给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并带领审判团队下沉社区,联合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社区干部,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在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后,叶法官找准矛盾症结,邀请与双方关系熟稔的退休村干部参与调解,发挥调委会成员以及退休干部群众基础深厚的优势,采取拉家常的方式与四名子女逐个谈心,分别疏导,同时叶法官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明理,一方面指出四人各自的不足,让其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说,引导四名子女先放下个人恩怨,齐心将父母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最终兄妹四人纷纷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父母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同时,对困扰这个家庭已久的共有纠纷,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通过换位思考的角度,唤醒兄弟间手足亲情,促使双方达成了分家析产协议。

该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使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亦使兄弟间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了衍生案件的发生,是南郑法院落实和推进《汉中市南郑区“村村(社区)调”多元解纷实施办法》的一个缩影,该办法通过诉前委派镇、村(社区)、各类调解组织,让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将矛盾纠纷消弭于“未讼”之机,化解于“将讼”之时。

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大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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