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樱桃沟景区关于自发活动的文明守则

情感   2024-08-30 23:17   陕西  
西乡杨河镇高家池军鑫八百亩李子熟了
为了打造良好旅游秩序,维护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创建文明景区,现对进入景区的游客与群众自发活动行为做如下要求:
一、文明活动不喧哗。自发活动的音响器材控制在合理音量,唱歌、乐器演奏不外接扩音设备(包括功放、音箱等),活动时间不超过21:30。
二、互谅互让不任性。未经游客、群众同意,严禁搭讪、拍摄。不得未经许可在景区公共区域搭建直播场地和直播支架。严禁在景区直播时大声喧哗和使用扩音设备。各活动团体和个人要保持合理距离和音量,不占用通道和争抢场地,发生纠纷自行友好协商。
三、自我管理不缺位。进入景区进行自发活动(含唱歌)的群众或活动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个人管理,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做好围观人员疏散管理,负责因自己的活动产生的纠纷调解。

四、积极向上不低俗。活动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奇装异服、不得低俗媚俗,不穿有伤国人感情的服装,不唱违背公序良俗的歌曲,所有活动彰显新时代茶乡人的精神风貌。
五、保护环境不破坏。爱护景区花草树木、护栏、座椅、垃圾箱、救生设施等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场地整洁有序。无意损坏公物需赔偿,故意损坏或偷窃公物加倍赔偿,并报警处理。
六、守法依规不妄为。自发活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准,不得给其他游客或群众带来不便,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景区停车场进行自发活动。拒不服从管理者,景区工作人员予以警示。连续三次无视警示者,将会同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惩戒,并列为景区不受欢迎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西乡县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大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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