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医医保窗口搬家啦!这些医保小知识请查收

健康   2024-10-11 20:41   浙江  

即日起庆元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搬至门诊一楼一站式党群服务中心,大家不要跑错哦!


服务项目:特殊病种办理,提供医保报销政策、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家庭共济、亲情账户等咨询服务。



医保知识小百科请查收:



医保政策报销:

01


一)城镇职工报销政策

(1)门诊、门诊慢病报销比例:在职人员门诊起付线1188元,退休人员420元;起付线满后按50%报销,每年上限5000元,慢病报销相应提高10%,额度提高。

(2)住院和特殊病种报销比例: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在职87%,退休90%。

(二)城乡居民报销政策

(1)门诊、门诊慢病报销比例:起付线300元,起付线满后按40%报销,每年上限3000元,慢病报销相应提高10%,额度提高1000-5000元。

(2)住院和特殊病种报销比例: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9%。

(三)医疗救助

(1)低保:报销比例80%,住院和特病支付限额15万,普通门诊(含慢病门诊)1000元。

(2)低边:报销比例70%,住院和特病支付限额15万,普通门诊(含慢病门诊)1000元。

(3)特困:住院、特殊病种、普通门诊(含慢病门诊)自负和自理费用100%报销,支付限额15万。

工伤保险认定标准:

0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因工伤需就诊的,请到工伤定点单位——庆元县人民医院就诊,就诊流程图如下:


特殊病种的病种类型:

03

1.恶性肿瘤 ;2.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3.主要脏器功能衰竭症(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尿毒症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慢性肝功能衰竭)、阿尔兹海默病(重度老年痴呆症));4.脑血管意外;5.高血压病;6.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糖尿病);7.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8.系统性红斑狼疮;9.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10.血友病;11.慢性病毒性肝炎;12.帕金森病;13.肺结核;14.儿童孤独症(自闭症);15.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16.癫痫;17.脑瘫;1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温馨提示:其中帕金森病、肺结核、儿童孤独症(自闭症)、癫痫、脑瘫的患者只要在普通门诊开过一次药,电脑就会自动备案,无需再人工办理。



来源:医保科

初审:叶美娇

复审:吴维红

终审:叶端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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