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令:退出村医,统一养老标准

学术   2024-11-21 17:55   江苏  

来源:乡村白大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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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快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改革,推进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村医养老得到全面解决。



1

政府明确:

村医工资参照当地县级医院医师


目前,村医的工资低、待遇差是大家普遍吐槽的。


对此,“通知”提出,落实两个允许: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薪酬分配,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运行经费补助等政策;严格落实村医待遇按月发放制度。


对脱贫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偏远山区、服务地区常住人口不足千人的乡村等,要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医收入托底机制。


并且鼓励村医提升学历和能力,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的村医,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激励。


在安徽省,已经有地区,开始实施了: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卫健委发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到岗工作后,在服务期内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虽然是乡村医生,但是作为基层医疗的“网底”,村医这个“角色”至关重要,这些举措,无疑让乡村医生们看到了希望,让大家都能够“放心干”、“安心干”!


2

全省统一

解决村医养老


目前,在岗村医的年龄通常都比较大,养老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是目前最需要解决的。


“通知”明确,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


此外,安徽省还鼓励到龄村医返聘继续执业,享受村医待遇,在村医自愿基础上,择优返聘到龄退出村医。


我们知道,在全国各地,都有许多达到退休年龄,却依然坚守岗位的村医,其实他们在岗位上获得的收入并不多,但依然一心想着治病救人。这类村医也应该得到重视,并且予以政策上的保障。


对此,安徽省专门出台过此项政策,根据安徽省发布的《到龄退出村医返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解决退出村医养老问题,同时也鼓励老村医返聘岗位,落实相关待遇。


安徽省政府不仅在全省范围内,放宽了村医的退出年龄限制,同时坚持村医自愿原则,村医到龄时可以不用退出岗位,可以继续执业并享受在岗待遇,等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足够了,再考虑退出岗位,领取养老保险金。


如此一来,在基层执业多年的老村医后顾之忧算是彻底解决了。


当然,在政策不断优化完善之下,乡村医生也应该抓住时机,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获得政府各项福利待遇。那么在基层诊疗过程中,村医如何才能将理论和实战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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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安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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