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先看法制时报的文章→《征求意见中!国家拟为网络用户统一签发“网号”“网证”》
2027年7月26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该公告包括主体部分,和两个附件:1.《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2.关于起草《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说明”第一部分谈到“起草必要性”。
征求意见网站:
① www.moj.gov.cn
② www.chinalaw.gov.cn
两者都是司法部的官网
目的和依据
目的: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公众使用互联网服务时,可以提供国家核发的网号或网证。(除特殊情况外,用户不再需要向互联网平台填写实名信息[比如:手机号码、姓名、出身年月、地址等])
这样的话,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逐步实现国家对所有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实行集中管理。
初衷:①可以较少互联网用户注册时填写个人信息时的步骤,②可以避免互联网平台掌握用户的个人信息。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
公共服务平台、网号和网证的概念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下称“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指国家拟设立的网络身份认证手机APP,供公众申领网号、网证。(笔者估计应该还有网页版)
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
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自愿原则
①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公众可自愿申领网号、网证。
②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六条,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见上文推广部门)
③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七条,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见上文概念的定义),用以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
国家主管和推广部门
主管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网信部门依照各自法定职责,负责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公共服务平台依法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帮助推广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国务院民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铁路、邮政等部门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上文的“自愿原则”和“主管和推广部门”的力度,可以预计,最终所有的互联网平台都将普及网号、网证,最终实现由公安部、网信办代表国家集中统一掌握互联网用户在各互联网平台的实名信息。理论上也可以做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键了解用户在所有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情况,包括更多信息。
互联网与经济繁荣
2023年底,中国网民达到11亿。
打一个比方,你是微信用户,同时也还是某音、某博、某宝、某多、某度等用户,你愿意向微信好友开放微信朋友圈,但极不可能把你的某音、某博、某宝、某多、某度等用户信息同时向微信好友分享,这里面的道理不言自明。
怎样提意见
点开网址:
www.moj.gov.cn
或
www.chinalaw.gov.cn
或
百度搜索:司法部官网
进入了司法部官网:
见上图,点击 立法意见征集 进入,见下图:
见上图,点击: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入,见下图:
见上图,可以选择注册 后 登陆,也可以直接选择 匿名登陆。选择匿名登录显示如下:
见上图,只需要填写昵称、省份、职业和验证码(看不清可以换一张)就可点进入,见下图:
见上图,可以选择《征求意见稿》某一条提出意见。也可以选择最后一页(第四页)第十六条提意见:
建设网络身份认证(“网号”、“网证”)系统,将深刻改变网民上网习惯,一旦建成将是国家重大的网络服务基础实施。这也是国家层面的重大立法,建议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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