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漳州市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漳州市区2024年第五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1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96958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4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9.928762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