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
四、提醒告知处理
(一)提醒劝阻
管理单位在巡查检查发现或接到业主投诉举报小区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车主或使用人不在现场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反复提醒,并做好记录。经多次提醒(3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组织人员将电动自行车挪至小区指定停放区域,并及时告知车主或使用人,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小区公告栏或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告并警示。
(二)移交处理
五、宣传警示教育
(一)宣传警示
(二)演练培训
管理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组织小区管理服务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灭火救援
(二)相互监督
来源: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