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税局明确,不缴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借款合同范围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一般企业,如果向银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的话,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3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与金融机构的签订的借款合同也免征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备注中明确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法有关规定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个体工商户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法施行后,无需缴纳印花税的28种凭证!
在《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施行后,无需缴纳印花税的非应税凭证列表(提示:本表未列举免税的应税凭证。不属于征税范围与免税是有本质区别的):
03
印花税是否需要先计提?
说实话,有这种观念的朋友,还是要多深入思考一下,学习知识要多领会本质,不要流于表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确实有规定: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是一个负债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费用哪怕没有实际支出也要计入当期,如果属于当期的税金没有实际支出,那就需要先计提出来计入应交税费。准则是规定了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核算,这个可以理解,不需要预计的,当期直接发生就缴纳的,我直接通过银行存款缴纳了就行了,也没有必要先计提。而我们现在印花税基本都是汇总申报缴纳,一般都是按期申报,次月申报缴纳上月的,那实际你按月计提,后申报缴纳,本身也该通过应交税费先计提再缴纳。(注:2022年7月1日后,取消按月申报,现在是按季申报)而至于你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在购买环节要缴纳的印花税,直接缴纳了,你不通过应交税费,也是可以的。还有,反而在日常核算中,非常鼓励大家都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
为什么呢?非常方便日后的查询,比如你要查询你当期缴纳了多少印花税。你直接查询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借方发生就行了,如果你通通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没有明细科目,税金及附加下还有归集核算其他税费,那你还的把明细摘要导出来一个个统计。
其实审计每年也会做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他们也是要看你应交税费的发生,这是财务附注的一部分。
04
印花税预警!
有不少朋友反馈,在2024年4月份申报一季度印花税时,出现了这样的提示信息:“印花税计税金额合计值与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偏离值超过500,请确认申报是否准确?”答:新电局会自动与当期企业增值税进销项发票金额合计数进行比较,以起到提示提醒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的情况,若核实计税依据无误,继续进行申报即可。印花税和增值税进行比对还是首次出现,从税务局的答复来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是新电子税务局的自动对比功能。据小天所知,目前很多省市都已经上线了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简称“新电局”),而新电局上线了三种纳税申报模式:确认式申报模式、补录式申报模式和填表式申报模式。针对业务简单的纳税人,系统推荐确认式申报,系统自动预填数据,纳税人确认无误即可一键申报。针对业务相对复杂的纳税人,系统推荐补录式申报,纳税人在系统预填数据的基础上补录未开票收入、其他抵扣、进项转出税额、抵减税额等信息后即可快速申报。针对业务复杂的纳税人,系统推荐填表式申报,即传统申报模式。这三种申报模式由系统根据纳税人特征标签和涉税数据情况,自动为推荐,纳税人无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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