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项目介绍:
借款人:青岛丰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人:李智、林春颖、王志彪
本金:4,888,192.15元
利息:9,164,971.28元
抵押物:
青岛市黄岛区刘公岛路262号1层836.76平方米商业房产
债权或物权感兴趣者,可联系张先生18563985989
诉讼情况:
2014年9月15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商出字第5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青岛丰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王志彪对、李智、林春颖连带清偿;三、青岛市黄岛区刘公岛路262号1层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权。对应执行案号为(2015)北执字第93号。
执行情况:
2021年6月16日,(2021)鲁0203执异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为信达山东分公司。恢复执行案号为(2022)鲁0203执恢372号。
抵押物、查封资产情况:
抵押物为李智名下位于青岛市英岛区刘公岛路262号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836.76平方米。抵押物权证为:市201159917。他项权证为:青房他权市他字第2013100403号。抵押物在青岛市黄岛区刘公岛路、舟山岛街交叉口,独栋商业房产,一层现为租赁状态,储存百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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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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