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存量个人银行账户采取管控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范围联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向您提供更加便捷、优质、安全的金融服务,我行将对个人存量账户开展清理和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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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范围
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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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标准
(一)一人多个Ⅰ类结算账户:同一客户在我行开立4个(含)以上Ⅰ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长期不动户:
1.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发生金融交易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连续12个月(含)未主动发生资金收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确实无法主动销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连续6年(含)以上未发生金融交易,且账户余额小于等于100元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未成年人账户: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登记监护人信息的账户。
(四)其他账户类型:
1.客户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的,未及时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身份基本信息不完整,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客户,其名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经有权机关查冻扣且交易存疑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非实名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账户管理文件规定的其他异常类账户;
6.其他本行认为的交易异常、失联等情形需要进行管控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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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
如您的账户存在上述情况,我行将视情况对账户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如暂停非柜面业务、只收不付、不收不付、账户限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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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一)本通知所称金融交易是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发生的除银行批量结息、批量扣(返还)年费以外的金融交易。
(二)如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符合清理标准或已被限制,请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折)至我行任意网点重新办理身份核实,办理账户激活、降低账户类别或销户。
(三)我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同时我行也不会发送“激活账户”、“恢复不动户”、“账户年检”等相关手机链接,切勿随意点击,谨防诈骗。
(四)请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账户密码,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含社保卡)、网银UKEY、手机银行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不盲目从众或受人指使随意多头开立账户,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合理配置账户。
湖南凤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