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
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中
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美兰区面向本区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聘任用5名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任用职位
本次选聘的岗位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选聘人数5名,具体如下:
演丰镇农业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职员1名
三江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职员1名
蓝天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职员1名
和平南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职员1名
博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九级管理职员1名
三、应聘对象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即依法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工)委直接任命的现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委员),依法选举产生的现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以上;
3.近三年间(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4.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获得镇(街道)党(工)委推荐选聘任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任职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组织处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选聘任用程序
(一)制定方案
制定选聘任用工作方案并印发全区,同时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美兰党建网、美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0日;
3.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机关办公大楼10楼1007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必须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并根据本人意愿填报《美兰区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照片打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现任职务证明(任免文件、当选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呈图片形式打印)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报名者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任职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选聘任用职数与应聘该岗位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聘任用职数。经资格审查确定的选聘任用职位与合格人员将在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美兰党建网、美兰党建微信公众号,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张榜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结果将会在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美兰党建网、美兰党建微信公众号,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张榜公布。
1.笔试
根据选聘任用职位的素质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美兰区情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的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出现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聘人员,并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拟选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并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费用由拟选聘人员承担。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资格。
(七)选岗
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组织拟选聘任用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任用人员,拟选聘任用人员在应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美兰党建网、美兰党建微信公众号,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
拟选聘任用人员公示后若无影响录用问题,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的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将选聘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审批聘用前,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其缺额经区选聘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选聘任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选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工作要求
本次选聘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都要进行阳光作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选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98)65370911,65336372
电子邮箱:mlqzzbgbs@haikou.gov.cn
邮 编:570203
附件:(附件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美兰区从优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聘任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来源:美兰党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