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
具有剧毒、强腐蚀性、强氧化性等危险特性
在生产、储存等过程中
一旦安全管控不到位
可能发生中毒、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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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鸠江区芜湖融汇化工“8.29”氯气泄漏事故
2020年8月29日,位于安徽芜湖鸠江区境内的融汇化工液氯工段在对液氯槽车充装液氯过程中,发生氯气泄漏,造成相邻企业19人受伤住院、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融汇化工在万向节(鹤管)存在局部严重减薄情况下进行液氯充装作业,由于充装液氯压力超过万向节减薄部位的承载能力,导致减薄部位发生塑性断裂,造成液氯瞬间泄漏,引起人员中毒。
河北沧州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
2017年5月13日,河北沧州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导致该公司现场员工及附近人员中毒,周边群众1000余人被紧急疏散,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入院治疗。
事故的直接原因:河北利兴公司违法改造特种设备,违规在液氯压力管道上加装电加热圈,致使压力管道管壁在高温环境下腐蚀加速变薄,最终不能承受管内压力,发生破裂,造成液氯大量泄漏。
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9·17”氯气中毒事故
2008年9月17日,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
事故直接原因:液氯充装站操作工将液氯钢瓶充满、关闭液氯充装阀后,没有及时调节液氯充装总管回流阀,充装总管短时压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装系统压力表根部阀门上部法兰的垫片出现泄漏。泄漏的液氯气化扩散,造成操作工和下风向其他岗位的6名操作工以及正在企业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的64名施工人员不同程度中毒。
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5·9”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1985年5月9日,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事发时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氯工段已充装6只0.5吨的液氯钢瓶,当第7只钢瓶即将充装完毕时,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气瓶是工厂1984年购入的旧气瓶,在充装液氯前,操作工曾发现瓶内流出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但未引起重视,将气瓶推到液氯充装平台上放置,随后被误充入液氯。由于瓶内残存的芳香烃(事故后查明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为芳香烃)与液氯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高温高压,导致气瓶超压爆炸。
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
(GB 11984-2024)
发布
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在深刻吸取国内外化工企业氯气事故教训基础上,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规定了生产和使用氯气的化工企业在氯气生产、储存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安全要求,增加了排出三氯化氮设施、液氯储罐库房等场所封闭化、事故氯吸收装置、液氯气化、异常工况处置、危险区域人员数量管控等安全要求,并整合了《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 3014-2008)的技术内容。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生产和使用氯气的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提供重要标准支撑,有力推动相关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标准全文如下:
点击下载查看>>《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全文
来源:应急管理部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编辑:崔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