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11月19日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2023年12月26日,该公司南区PVC车间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董事长胡宝泉作为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对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宝泉分别作出37万元、17.35万元的处罚。
公告
事故详情
2023年12月26日22时10分许,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沈某某在没有按下系统急停按钮的情况下,擅自处置传送带上卡滞的半袋料包,在处置过程中不慎触发限位联动开关,导致夹爪执行抓包动作,引发机械伤害事故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经过
✓
2023年12月26日20时许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PVC车间夜班开始正常生产,柳某某为班长,沈某某为包装工人负责2号线打包。
码垛区域设备现场图
✓
21时25分至21时50分
各生产线陆续完成订单数后开始清机转单。
✓
22时左右
附近有工人看到沈某某被码包机器人压在了2号线传送带上,旁边的包装人员胡某某立即按下急停开关。
事故发生工位设备现场图
事故相关单位主要问题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排查发现人员进入码垛区域后码垛机器人仍然处于抓包可运行状态的事故隐患。
岁末将至,一些企业在全力“赶订单”
夜班情况较多
相较于白天
员工可能会发生
精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等情况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消除安全盲区、补牢漏洞
严防事故发生
来源: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孟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