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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真经!他们靠这些经验抱得“获奖论文”归
兴安盟举办2024年法学学术
交流分享活动
“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
《论“无讼村屯”视域下的东北乡村治理法治化:要点、困境及其纾解》
作者:郭宋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辽宁大学法学博士
这篇“获奖论文”主要研究了哪些内容?
“获奖作者”她想说……
“能够获评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一等奖,对我来说是一个意外之喜。感到非常幸运,这是对我现阶段工作的一种鼓励与肯定。”特别感谢兴安盟委政法委、法学会的大力支持,感谢兴安盟中院陈鑫院长、马岩调研员在我的工作和学术研究中,他们给予了我最大程度的自由、包容以及支持,对我的课题研究论文完成以及个人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当时参加论坛时的场景,至今犹如眼前。我发言单元的主持人是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他在我发言后,在主席台上与台下的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互动说,“我们东北法治论坛为什么能够越办越好?就是因为有郭宋这样的作者,既熟悉法律实务,又能进行理论研究。”我想,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表扬的不是我个人,而是我们兴安盟委政法委、法学会在论坛征文、人才培养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创建“无讼村屯”的有效倡导、大力推动,是无数乡村解纷干部、基层干警在纠纷化解中的智慧与汗水,在此,想表达一种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二等奖
《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作者:乌云 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
党校理研室主任
这篇“获奖论文”主要研究了哪些内容?
东北地区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带,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具有决定性作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东北地区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如《东北地区发展纲要》《中国制造2025东北地区行动计划》等,这些政策在通过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来提升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然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当前,东北地区在法治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东北地区需要加强法治建设,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本研究强调研究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价值,旨在为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获奖作者”她想说……
“遇见温暖与感动”。参加东北法治论坛是一次收获满满的经历。不仅学习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和观点,也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论坛的经历,让我更加坚定了对法学研究的决心,也让我对东北地区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结合兴安盟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兴安盟地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能够获得论坛二等奖,我非常感动。这既是对论文的肯定,也是对个人理论研究工作的鼓励。从专业角度讲,我本人并不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法学专业,只是一名侧重法治教学的党校教师,所以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在资料收集方面、对于法律系统数据的归纳、案例的分析都耗费了很多精力时间;在理论分析中,由于新质生产力发展当时是一个新兴领域,相关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相关资料比较匮乏;在写作技巧方面,因写作经验有限,论文的表达还不够流畅等。为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请教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并反复修改论文,最终完成了论文的写作。在此,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家人、领导和同事,他们在我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了无私的支持和帮助。也要感谢东北法治论坛组委会,是大家的辛勤工作和公正的评审,让我的努力得到了认可。
“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三等奖
《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作者:徐长安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党校法学教研室教授
这篇“获奖论文”主要研究了哪些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9月赴黑龙江省考察期间,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其中,关于“新质生产力”的提法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重大的理论创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东北地区数字法治建设在推动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获奖作者”他想说……
侥幸得奖,倍加珍惜,虽背向人群,寂寞为文,也必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回顾研究之路,深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在准备这次论坛的论文时,深入研究了东北地区数字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实践案例,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见解。希望能够通过研究,为东北地区数字法治建设推动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获得东北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对我来说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它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法学领域继续深耕细作、不断追求卓越的决心。深知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与研究,关注法治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挑战,努力为兴安盟的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三等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治理法治化深度融合研究——以内蒙古为例》
作者:红 立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一庭四级法官助理
“第十九届东北法治论坛”三等奖
《融合枫桥经验的边疆治理现代化路径》
作者:李 莹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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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 龙
来源:兴安盟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