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选购安全食品,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食品选购要细心。一是选购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二是在购买进口食品或者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三是网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和保留发票、付款凭证等。
(二)集体聚餐要操心。一是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的餐饮单位消费。二是倡导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公夹,推广“半份菜”“拼盘菜”“小碗饭”,鼓励适量点餐、剩余打包。三是健康消费、拒绝“野味”,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少吃生食、冷食,坚决做到不接触、不购买和不食用野生动物、野生蘑菇等。四是农村集体聚餐要十分注意饮食安全,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并注意采购查验安全,注意食品生熟分开,注意食材储存条件,注意加工煮熟煮透,注意餐饮具清洗消毒。
(三)网络订餐要小心。一是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渠道订餐。二是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应当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确认经营资质合法。三是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仔细检查外卖包装、“食安封签”及食材质量,并及时开袋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对广大经营者的提示
(一)严格查验原料进货渠道。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索证查验,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制品;不采购制售国家禁止经营的野生动植物。
(二)严查过期在销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电商平台要加大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抽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义务。经营者应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及时清理临期食品,提升食品经营行为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切实规范餐饮操作服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制作、供餐等食堂人员均应穿清洁的工作服和戴清洁的工作帽、口罩、一次性手套。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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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食品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