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 马莹: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在“小案”中彰显为民情怀

政务   2024-10-17 11:45   宁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区法院干警树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做实做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栏,陆续登载全区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征文活动部分获奖作品,激励全体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在“小案”中彰显为民情怀
原州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  马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司法为人民。基层法院处在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承载着彰显“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使命,在办理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一个个小案件,但背后都寄予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许和信任,这些“小案”办得好不好,事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事关中心大局工作的服务与保障。法院干警必须始终牢记嘱托、砥砺奋进,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群众期盼,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通过一件件“小案”的公正高效审理,不断汇聚公正司法的磅礴力量。


一、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厚植人民至上“大情怀”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射出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责任与担当。只有明确了政绩为谁而树,才能确保心为谁所想、情为谁所系、利为谁所谋,才能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办实事解难题上。


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人民法院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既是审判机关,也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人民法院的鲜明特征。要在加强理论武装中不断锤炼党性,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首修课、终身课,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在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锤炼过硬政治素质,打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基础。


践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时刻牢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法院工作做得怎么样,人民群众才是“阅卷人”。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如我在诉”的境界,通过一个个“小案”的高质量办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的认同,对党的政策的认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不断凝聚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向心力。



二、准确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办好司法为民“小案件”

司法权力来源于人民,司法权力运行,必然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稳定与发展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的前提,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


深刻认识“小案”不小。原州区人民法院每年处理近两万起案件,“小案”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一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小案小事标的不大,又极为常见,却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非常容易造成社会性影响。一些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在法官眼中可能是小案小事,但对许多一生进不了一次法院的群众而言,却会成为影响他们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的大案要案,可以说人民法院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当事人的人生。要始终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审判质效的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切实践行“如我在诉”。小案小事的办理最要紧的就是设身处地地站在群众立场,做到“如我在诉”。要知道,进入法院的每一个群众都有自己的难心事、烦心事,因为自身无法解决,所以诉诸法院寻求帮助。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自身定位的清醒认识,牢记法院人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一线办案法官要理解群众的烦躁心情,学会在群众的抱怨和牢骚中找出问题症结所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和倾听,及时发现当事人的困惑和顾虑,知晓当事人的真正诉求,准确捕捉争议焦点,依法合理解决纠纷。在开展工作时要尽量把严谨难懂的法律条文表达得通俗直白,把复杂枯燥的判决文书还原为朴实道理,在巡回开庭、公开审判活动中综合运用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法,把一般的道德准则、普遍的是非标准、淳朴的民风民俗、公认的人情事理融入其中,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所以理念上要从“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坚决杜绝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问题。要坚持能动司法,靠前一步,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治理、关口把控上用更多心思,强化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普惠、多元的解纷渠道。要在强化服判息诉上下功夫,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大调解力度,全过程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努力做到胜负皆明、胜负皆服,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案件产生。要强化终审意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强化事实查明,充分进行裁判文书说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尽量将“小案”化解在本环节。


三、全面掌握“靠什么树政绩”, 能动履职护佑“大民生”


人民法院的职能不仅是适用法律、定分止争,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承载更多价值、履行更多责任、回应更多需求、完成更高使命,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主攻“关键点”,服务保障大局。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牢固树立“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的理念,紧跟各级党委的重要部署、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从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多元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护航安全稳定、民生保障,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解决影响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的犯罪问题,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纠纷,集中攻克执行难题,解决涉诉信访突出等问题,既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也反对抛开法律、空谈效果,既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解决群众司法诉求,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要切实做到为一域争光、为全局添彩,实现法院工作与全区整体工作同频共振,以法院一域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找准“落脚点”,强化队伍建设。建设好人民法院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的重要举措。第一,要用好纪律“戒尺”,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公正办理案件。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真正把腐败案例当作“活教材”,摒弃“看客”心理,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锻造法院铁军。第二,要用活典型“教材”,以班子建设“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和“党员模范”“典型榜样”引领干警实干担当,开展党员先锋岗位示范创建、“榜样的力量”先进人物选树、业务标兵评选活动,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第三,要抓好整改“文章”,以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化案件评查实效,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一判了事,督促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责任理念,树立精品意识,确保每一件“小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考验。


补齐“薄弱点”,提升能力水平。要持续深入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注重专题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深入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充分用好法答网和案例库,开展庭审观摩、技能比武、实战化训练,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流程,坚持不懈夯实法律基础。要强化“全员调研”意识,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切实提高办好每一起“小案”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用人民法院“公正指数”换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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