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全市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鞠林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年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中组部确定为第二批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今年3月份我市研究确定了21家单位作为市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实行同题共答。市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覆盖6个市(区),涵盖市级机关、市(区)机关、乡镇(街道)三个层级,分别制定了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绩效管理首位,探索考准考实公务员政治素质的方法路径。要注重围绕大事要事开展绩效管理,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为总抓手,聚焦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注重结合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特点,将本单位负责的综合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到内设处(科)室,逐一落实到公务员个人。
要坚持系统思维,将绩效管理的理念、方法与公务员考核工作有机融合,推动绩效管理在内容设置、运行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体推进。要强化跟踪问效,紧盯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定期督导推进,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见形见效。要拓宽结果运用渠道,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奖分配等挂钩,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结合今年工作实践,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要对标找差,深化、优化2025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工作计划,调优考核指标,深入组织推进。各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督促推进,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跟进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对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靖江市公安局、泰兴市河失镇党委、海陵区数据局、姜堰区梁徐街道党工委等6家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作交流发言。
各市(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公务员管理科科长,22家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人事处(科)处(科)长参加会议。
供稿丨公务员考核工资处
编辑丨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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