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践行“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理念的重要途径,是上好学生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劳动教育的重要一课,是培养学生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美好生活能力的重要举措。我校将于11月6日—11月8日开展为期三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时间安排
1、11月2日(周六)——11月3日(周日),周末不休息,举行校运会;
2、11月4日(周一)——11月5日(周二),校运会调休;
3、11月6日(周三)——11月8日(周五),社会实践活动;
4、11月9日(周六)——11月10日(周日),正常双休。住宿生11月10日18:00前返校,走读生11月11日8:20前返校。
实践活动内容
根据自己所学专业,走进企业进行职业体验,了解专业、了解岗位、了解职业,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运用在工作岗位,提高专业实践技能。
结合专业特点,通过在家帮助父母做家务或做一桌菜肴等形式,感恩父母为家操劳,培养爱心、孝心和责任心。
积极参加社区、街道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或自行组织服务活动,开展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光盘行动知识、防诈反诈知识活动,倡导“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珍惜生命”,呼吁更多的人爱护环境、节约粮食、提升安全意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围绕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反诈宣传等热点问题以及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等内容,通过参观考察、学习体验、材料收集与分析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通过网络新媒体模式,面向社会传播积极向上的生活技能,如烹饪技能、插花技能、茶艺技能、收纳技能、专业小知识等。
活动形式与要求
学生个人或居住地相近的3—5人组成社会实践活动小组,小组形式必须设立小组长。
1、必须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力所能及原则和保障安全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要求学生实践上述活动的其中一项或多项,也可以自定活动主题。
3、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注意自身形象,认真参加活动,为学校和个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4、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都必须填写《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含活动心得体会1份、照片2张,字数不少于500字),返校后上交班主任。
5、若没有上交相应材料的学生,视作没参加社会实践,回校后进行校内劳动实践。
评选与奖励
每班班主任通过心得体会和照片按班级人数的10%上交至所属教学系评选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或先进小组,教务部统一制作证书和购买奖品,各系召开学生大会,进行表彰。
安全提醒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过马路时不追逐打闹、不横冲直撞、不猛跑、不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要有“脱把”、逆行、追逐竞速、互相攀扶等危险行为。
各位家长要教育子女文明上网,帮助孩子用好互联网这把"双刃剑",不登录不健康网站和不浏览不良信息;教育子女科学上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防范网络贷、校园贷。
提醒子女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饮食有度,忌暴饮暴食,忌荤素失调;注意食物卫生,保护胃肠,不购买“三无”食品,谨防食物中毒。
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火灾发生时,了解如何用湿毛巾捂住嘴鼻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做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每日锻炼,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定期清洁的好习惯,提升自我防护的水平。
要持续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为孩子创建更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帮助孩子树立积极阳光、珍爱生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社会实践活动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实现途径,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劳动态度,养成劳动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家长是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的指导者、引领者,在此,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祝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幸福美满。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学生部、教务部
2024年11月1日
【END】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团委
编辑丨院学生会宣传部——罗金辉
联系方式丨159258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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