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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丽萍报告全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2020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至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800余件。29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件,16项工作经验在最高检会议上做交流发言或获推广。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先进典型。
聚焦为大局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办理案件940余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20余件。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70余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70余件。
聚焦为人民司法,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300余件。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案件5700余件。助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500余件。
聚焦为法治担当,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700余件。强化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法院立案不当、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30余件;对法院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的怠于执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900余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70余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6400余人。
坚持强基固本,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政治和业务建设,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同堂论案,建立专家咨询库,强化案例指导。加强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全面统筹、横向协作、上下联动一体化机制。加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凝聚法治工作合力。强化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报告指出,目前,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在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区开展不平衡、监督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大局,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做实高质效履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打基础强素能,锻造过硬行政检察队伍。
审核 | 何海波
编辑 | 莫莉莎
校对 | 黄玉洁
来源 | 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