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威海全面推进“4+1”仲裁工作格局

时事   2024-12-13 19:14   山东  




12月13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仲裁“4+1”工作推进情况。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以涉外、海洋、金融、建工+商事调解为特色的“4+1”仲裁工作格局,已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300多件,标的额超过11亿元,结案数同比增长70%,调解和解率超过50%,为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图源:威海发布

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书记倪国良介绍,按照“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的要求,我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仲裁工作。在增强涉外仲裁服务能力上,基于威海的区域优势,聚焦为涉外纠纷当事人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仲裁服务,设立国际仲裁院,并进一步完善涉外案件受理、调解、仲裁流程,增聘89名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善于处理涉外经济贸易事务的人员担任仲裁员,提升处理涉外仲裁业务的能力。目前,威海仲裁委共聘有仲裁员620名,打造了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名列全省前茅的涉外仲裁员队伍。
在打造海洋仲裁专业平台方面,为更好地服务于经略海洋战略,我市在荣成成立威海仲裁委员会海洋仲裁院,聚焦船舶和涉海装备、远洋渔业、远洋运输等海洋产业,探索海事海商纠纷解决,为涉海企业打造一个公平、更符合市场主体认知的解纷平台。
在持续做好金融特色服务上,我市严格内控,压缩金融案件审理期限,今年已解决银行借款及担保纠纷200多件。与法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全市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 加强金融监管与司法协同合作备忘录》,在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专门设置金融纠纷仲裁室,利用仲裁制度优势助力金融行业平稳发展。
在建立建工领域解纷新机制方面,我市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签订《推进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国字号专业协会丰富的专家和造价工程师资源,更好地保护建设工程纠纷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12月,借鉴先进仲裁机构的经验,我市出台《威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试行)》,同时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国家级专家库达成互认,建立《评审专家名册》,初步打造了国内领先的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新机制。
据介绍,“4+1”专业化发展中的“1”,特指“无仲裁管辖的仲裁调解”。“我们不因纠纷当事人没有约定威海仲裁就拒其于门外,仍然以调解的方式对其提供仲裁服务。对调解成功的依法出具仲裁法律文书;对调解不成功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解决途径。”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滨介绍,这项由仲裁主导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工作在全省最早实施,目前已在诉裁对接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升级”为民商事调解中心,职责包括推广“无仲裁管辖”的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员队伍、强化调解制度建设等。围绕这些职责工作,我市向全社会宣传推介“无仲裁管辖的仲裁调解”这一新型仲裁服务模式,持续扩大调解案件的推送来源与类型领域。一年来,调解成功且出具法律文书的有400多件,调解纠纷类型涉及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威海仲裁委员会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效的意见》,严格规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时限、分工、专家咨询、审限延长等问题,要求必须提高审理质量,强化审限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出台后,案件裁决质量进一步提高,平均办案周期同比下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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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殷玉鹏

编辑:张晓凤丨审核:张红梅丨签审:马春红

监制:邓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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