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斗门区等17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成为今年最后一批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全省已批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共64个。2025年,省自然资源厅将采取“提前申报、集中审批”的方式,原则上在2025年初完成2025年度全部实施方案的审批。
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149号文”)文件精神,广东各地正在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主动对接“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典型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农文旅发展融合试点等重点任务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谋划,省层面分批次加快推进全省新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此次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17个实施方案,分别来自广州、珠海、佛山、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湛江、肇庆、潮州、云浮等11个地市,涉及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4个、典型镇9个和首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县4个。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进一步加快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围绕落实自然资源部149号文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抓手作用,扎实谋划和深入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质项目,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助力广东“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
17、汕尾市陆丰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碣石镇单元)
丨编辑:广东省产业园区协会宣传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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