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刘钧定诉王晓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刘钧定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晓玲 女
1956年10月17日生 汉族
住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杨公殿
公民身份证号码:33070219561017****
凡向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申请人实际到账金额的3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悬赏期限为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人民法院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0796-8326251
申请执行人肖敏、黄韬、黄伟程、刘新明、赵令湘、宋恒华、易利真、陈超华、吉安市吉州区信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万才、马鹏举、马鹏坤、成县民政福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县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炳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马万才、马鹏举、马鹏坤、成县民政福利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县民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炳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肖敏、黄韬、黄伟程、刘新明、赵令湘、宋恒华、易利真、陈超华、吉安市吉州区信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法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万才 男
1962年9月4日出生 汉族
住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大寨村四社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62419620904****
被执行人:马鹏举 男
1987年9月14日出生 汉族
住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大寨村四社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62419870914****
被执行人:马鹏坤 男
1989年8月25日出生 汉族
住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大寨村四社
公民身份证号码:62262419890825****
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额的10%给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罗法官 0796-8339210
来源:吉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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