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办案质量“生命线”

时事   2024-11-12 11:08   河南  



蹲点时间

11月11日

蹲点地点

汝州市检察院

关键词

案件评查



中午12点23分,汝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姬淑媛没去吃午饭,还在一遍遍核对起诉书。核对完后,她又让同事帮忙再看一遍。
从细节处着眼,持续提升检察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从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汝州市检察院党组的共识。
自今年7月份开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带头每周抽查案卷文书,对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等在内的11种法律文书进行抽查。
在10月9日的一份“汝州市检察院院领导抽查文书评查表”上,杨慧这样写道:“起诉书中引用条款表述不准确,‘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之规定’应改为‘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
这让办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非常震动:“我没有想到领导会看得这么仔细,她用严谨的态度给我上了一课。”
在杨慧的带动下,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也加入到抽查案卷文书的行列: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东晓曾在评查中这样写:“第1页,错别字‘候’,第13页,多写‘批捕’二字……”
“情理讲述方面,还有所欠缺……”这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娜对一案卷的评述。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冬伟在评查表中写道:“第3页发破案经过部分内容重复……”
汝州市检察院还构建了“1+N+1+M”的案件评查模式,第一个“1”是案管部门的1名检察官,负责组织开展评查等日常工作;“N”是根据不同类型案件抽调不同办案部门检察官;第二个“1”是指派退出领导岗位的资深检察官对于重点案件实行专门评查;“M”是依据抽查法律文书及讲评工作制度,定期随机抽取重要法律文书评查。
杜绝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汝州市检察院建立并落实办案部门巡回指导制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那么,汝州市检察院案件抽查、评查的效果在哪里?
通过案件抽查、评查,汝州市检察院把“公正司法为民”烙在了每一起案件中,在过去的检察声音中,众多的“如我在诉”之声令人动容:李某某通过检察监督要回租金后,高高竖起了大拇指;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看到案件公正办理后,送来了锦旗;拿到血汗钱后,四川农民工阿强握住检察官的手泪流不止……





来源: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编辑:张弦 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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