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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下午
海口泰达天海国际小区
突发火情
一处正在停放
多辆电动自行车的
住宅楼架空层区域
有明火燃烧着
火灾现场 网友供图
现场群众反映:
“火势很凶,黑黑的浓烟
伴着刺鼻的焦味散发出来
还不时有‘砰砰’声响
很快不少电动自行车被烧成‘骨架’”
多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成骨架 网友供图
此次火情过火面积约15平方
其中烧毁6辆两轮电动自行车
1辆三轮电动车
烧损1辆两轮电动自行车
6辆两轮自行车
了解相关知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定,架空层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一楼采用架空形式,避免了底层与地面的接触,有利于空气流通,可以大大减少湿气对底层住户的影响。
业主留言:
大家都知道电瓶车不入楼不入户,但是现在很多小区都有首层架空层,导致很多电瓶车车主存在侥幸心理,把电瓶车停放在没有任何消防设置和烟感和排烟系统的架空层。可是架空层上面就是整栋大楼的住户,一旦着火浓烟将向上升危及整栋大楼的住户的人身安全。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回复: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应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等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就《规定》背景、重要意义、相关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职责、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危害和管理要求、法律责任作了解读。《规定》发布实施后,各级消防部门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扩大《规定》在工作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并对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有效控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金碧物业在海南
全区范围内开展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金碧物业温馨提醒: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