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交通部制定的航空公司乘客退款新规已于10月28日正式生效,如果国内航班取消或延误超过3个小时,或国际航班取消或延误超过6小时,乘客将自动获得退款。
美国交通部于今年4月24日宣布这项新的规定。交通部长皮特·布蒂吉格(Pete Buttigieg)指出,这项新规为航空公司明确建立了统一标准,若航班被取消或严重延误或发生重大变更,航空公司必须在20天内以现金或原始付款方式自动退款给乘客。
布蒂吉格表示,当航空公司欠乘客钱时,乘客理应无须经历繁琐流程或讨价还价就拿回他们的款项。
新规明确规定,凡是航班取消或发生重大变更,乘客都将自动获得及时退款,且不再需要额外申请。过去,航班取消或延误时,乘客索要赔偿通常需经历繁琐的书面流程或多次电话沟通。根据新规,航空公司必须自动退款,乘客无须提出请求。
此次政策的重大变更之一在于明确了何谓“严重延误”。之前航空公司可自行定义什么是班机“严重延误”,乘客获得赔偿因航空公司而异。但现在新规明确规定了“严重延误”标准:国内航班延误3小时、国际航班延误6小时即须退款。同时,新规规定了航班“显著变更”标准,包括:出发或到达机场变更;中途转机次数增加;舱位降级;或因转机机场或搭乘飞机变更,导致残疾乘客行动不便等情况。
根据新规,行李严重延误的乘客将获得托运行李费用的退款。若行李在国内航班中超过12小时未到达,或国际航班中超过15小时未送达,乘客可提交行李处理索赔并获得行李费退还。
此外,从明年5月开始还将执行另一个条款:对于因严重传染病而受到政府限制或医疗建议的乘客,新规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可转让的旅游积分或代金券,且有效期至少为五年。
美国航空退款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乘客权益保护,确保乘客能够在航班取消或严重延误时,自动获得便捷、及时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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