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关于规范2025年义务教育
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
一、利州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仅通过“利州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任何学校、机构在全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未出台前,不能发布与招生有关方面的信息,不能有采集学生信息、邀请学生家长加入有关咨询联络群等违规行为。请家长们不轻信非“利州教育在线”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或其他个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组织的与招生挂钩的面谈、咨询、培训、讲座以及竞赛、考试等活动,均属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请学生、家长提高警惕。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三、利州辖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要求,禁止跨片区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掐尖”招生。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组织选拔性测试,不得提前对学生进行预录,违规招生行为录取的结果一律无效。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禁止“人籍分离”。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请自觉遵守招生政策规定,切勿轻信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个人的招生入学承诺,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请广大学生、家长和媒体不要通过任何渠道传播虚假和违规的招生信息。
即日起,广元市教育局和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
广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839-3266204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教育股:0839-3307935 0839-3300288
供稿 | 教育股
编辑 | 柏雨霞 校对 | 柏雨霞
责编 | 范祠聪 监审 | 杨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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