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论你是刚入学的新生,
体会着大学生活的新奇;
还是已适应习惯的老生,
应付着纷至沓来的ddl,
都面临着相似的境况:
秋学期即将结束,
而期中考也即将到来。
脑子缓冲中
Part·01
你是笑脸相迎,还是恶语相向?
是胸有成竹,还是手足无措?
是酣然入睡,还是挑灯夜读...
担心你因为考试背负过多的压力,
我们有几条妙计,
希望能助你排解压力,
改善心情。
Part·02
无论你已有成竹在胸,
还是仍旧在紧张复习,
请一定牢记放平心态,沉着应对。
而最重要的,
就是一定要诚信考试,
请查收这份考试须知。
考试须知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影响考场秩序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学生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者工具的。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参加考试的;
2.在考试用桌上或者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的;
3.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通讯工具的;
4.抄袭他人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的;
5.故意将自己试卷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让他人抄袭的;
6.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7.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8.借故暂离考场以得到答案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
10.线上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网络查阅资料的,或违规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
料的。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使用通讯设备及其他工具发送、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
2.出现两次以上考试违纪或考试作的。
(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组织作弊的;
2.窃取试卷的;
3.篡改分数的;
4.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考的;
5.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的;
6.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的。
(五)除以上四项列举的情形之外,学生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不论结果如何,
相信自己之前做出的努力,
也相信未来自己会更好。
牢记诚信考试,
祝福每一位看到这的浙大人锦鲤附体,
考的都会,蒙的全对。
蓝田学生会心理健康与权益服务部(中心)
文案丨张晨晨 匡余岚
排版丨茅茵月
审核丨余静妍 但浩
今日编辑丨李辰昊 刁闻言
责任编辑丨王松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