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咸阳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咸阳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咸阳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阳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编辑:张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