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将不定期监督检查!未按要求执行的,扣分!

楼市   2024-10-29 18:03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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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住建局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等有关规定,我市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推行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在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为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我局于2023年8月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桩基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附件1),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和影像资料留存要求。今年9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桩基础施工及检测影像资料留存情况专项抽查,全市共抽查13个处于桩基础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不理想,如:部分项目未留存随机抽样确定受检桩过程记录;部分项目未实施一桩一档,未实行举牌验收;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能提供见证取样影像资料、未提供影像留存实施方案;个别检测单位未制定影像留存制度、未提供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等。

下一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继续不定期监督检查影像资料留存情况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责任单位,将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诚信扣分处理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该细则是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求,也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学习,把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名员工、每道工序

附件:1.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桩基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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