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祥:30年间,我将这本书读了300遍
情感
2024-11-22 07:06
福建
李进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宁夏文学院签约作家,吴忠市作协副主席。著有长篇小说《孤独成双》、短篇小说集《换水》、系列中短篇小说《清水河人物》、系列散文随笔《人生寓言》等。
写作时间短,读书时间长。居地偏僻,手边书不多,只好反复读。读过三遍的书,不胜枚举;读过三十遍的书,有《红楼梦》等;读过三百遍的书,唯有《聊斋志异》。十几岁初读《聊斋志异》,一见倾心,至今快三十年了,依然在读。三十年间,一本《聊斋志异》一直在床边案头,几乎天天都读,每年算十遍,大约是有三百遍了。说三百遍,没有自夸的意思。一本书读三百遍,不是傻子,便是书痴。我还没痴到像《书痴》中的郎生一样,笃信书中有黄金屋、颜如玉,以致不通人情,不知人事。但对《聊斋志异》的痴迷,连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而且这种痴迷与日俱增,欲罢不能。一本书读三百遍,没有一点儿成果,也不值得自诩。我至今没有完全把《聊斋志异》读懂、读通。古语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读三百遍,还不见其义,可见我的愚笨。不仅是愚笨,早些年还能叙述出《聊斋志异》中绝大多数故事,读到后来,故事互相融合,人物颠倒串乱,完全搅成一锅。有时候和人谈起《聊斋志异》故事,我常说得牛唇对不上马嘴。有朋友笑我,你真是读出境界了。我听出这话中的讽刺意味了,但也受到点儿启发,想到王国维人生学问“三境界”之说,感觉自己读《聊斋志异》真的也经历了三种境界。初读《聊斋志异》,主要是看故事,那些亦真亦幻的故事,越看越得趣。鬼魅狐仙自不用说,随人现化,福祸无常;不是翩翩公子,就是绝世佳人;要么与人福泽,要么摄人性命。鸽子、乌鸦、蜜蜂、老鼠、香獐、青蛙、白鳍……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所有的动物都能幻化人形;牡丹、耐冬、菊花、荷花、桑树、橘树……能开花的、不结果的,所有的植物也都能成妖成仙。除了鬼神仙妖以外,更有那断发之乡、飞头之国,罗刹海市、夜叉岛国,天上胜景、阴曹地府……想象之瑰丽,故事之奇幻,远超《西游记》(没有贬损《西游记》的意思)。最吸引人的,是那些缠绵悱恻、感人肺腑、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还有故事中那些美到极致的女子。笑不自禁的狐女婴宁、冷若冰霜的飞刀侠女、追求自由的小倩、委身报恩的小翠、雅奏宫商的林四娘、吟诗疗疾的白秋练、餐叶衣云的花城翩翩、度曲销魂的绿衣蜂女,还有为父报仇的女豫让商三官、处变不惊手刃仇敌的奇女子庚娘。乔女舰颜为报知交,鲁女三死为随知己,得道狐女为爱而乐死投生,通判女鬼为爱而借尸还魂,还有因情死而复死、生而复生,更是感人至深。蒲氏自谦“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实际上,《聊斋志异》远比六朝志怪、唐朝传奇都好看得多。就因为好看,才不舍不弃,一本《聊斋志异》,翻烂了书皮,散了书页,用胶水胶布反复地粘住了,继续再看。小说要好看,是最起码的前提。这是现在才悟到的,那时候懵懂,当然不知。
再看《聊斋志异》,却发现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狐不是狐,仙不是仙,天宫地府原来都是人间,鬼狐精怪本来就是世人。腐败如地狱、枉法如阎罗者,草菅人命,看似幽冥异路,实则人间官场;雅鬼如小倩、恶鬼如画皮者,福人祸人,看似鬼神无常,实则是人性善恶。鬼狐本来就是人化,精怪也全由心生。对此,蒲氏在《聊斋志异》中也留下草蛇灰线,引导读者。《三生》一篇,就说刘孝廉能记前生,一世为缙绅,行多玷,死后罚做马,心里明了,但不能言。不食而死,又罚为犬,见便液知秽,嗅之而香,自惭形秽,故意咬伤主人,被杖杀。再生为蛇,矢志不杀生灵,看到车过,爬到当路,被压两段。因无罪而死,才复生为人。《聊斋志异》中还有《汪可受》等很多篇章,都有类似的意思。可见在蒲氏看来,万物有灵,万物互化,人的前生也许是兽,兽的前生也许是人。人兽之间,并无多深的鸿沟。蒲氏写鬼神,原来并不是凭空臆造,而是有迹可循,甚至有史可鉴的。蒲氏就是把记志怪当作述历史。蒲氏自称“异史氏”,自比太史公,仿《史记》笔法,很多篇章结尾,都加一段“异史氏曰”,把鬼狐精怪当作历史人物,进行臧否,加以评判;还与历史人物进行对比,互相生发,互彰互显。蒲氏拿狐妓鸦头与魏徵比,觉得更妖娆妩媚;把民女商三官比作荆轲、豫让,感觉更慷慨壮烈。
鬼狐当然不是历史人物,但《聊斋志异》完全可以当作历史来读。一部《聊斋志异》,除去鬼狐精怪,还写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王公贵人、公主小姐、官员小吏、秀才举子、商贾贩夫、老农屠户、奴仆丫鬟、侠客烈士、贤妇贞女、妓女老鸨、和尚道士、尼姑香客,还有骗子强盗、兵痞讼棍、掮客念秧……三教九流,无所不包。仅仅民间艺人,就写到了耍杂技天上偷桃的,弄蟒蛇人蛇结缘的,耍鹦鹉人鸟设局的,弄口技真假难辨的,还有木雕美人作剧的、青蛙老鼠唱戏的各色人等,尤其是底层百姓,无不神情毕肖,栩栩如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聊斋志异》当明末清初间的历史看,全然不错;说它是汉唐魏晋年间,甚至更远的历史,也没有错;而且与当下的现实人生,何其相似。后十年,自己也写小说,边作文边看《聊斋志异》,才发现把《聊斋志异》当志怪来读,当历史来看,都很片面。蒲氏写的就是小说,与古今中外的小说没有两样,是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历史,又高于生活,高于历史。历史就是历史,小说就是小说,山仍是山,水仍是水,此山非彼山,此水非彼水。蒲氏不仅是喜人谈鬼、雅爱搜神、邮筒相寄、集腋成裘的搜集整理者,更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凝冰的创作者。《聊斋志异》就是小说,也只是小说,是孤愤之书、寄托之作。中国古代的文学家,有寄情山水的,有寄情诗书的。蒲氏与他们一脉相承,但又另辟蹊径,寄情鬼狐神怪。他笔下的鬼狐神怪不仅具有人形人貌,还有人情人性。但如果把他创造出的这些鬼狐神怪仅仅当作人来看,就是小看了蒲氏,看扁了《聊斋志异》。那些光怪陆离的形象,亦真亦幻的故事,来源于民间流传的故事,更来源于他高超的想象力。如果单从想象力的角度比较,《聊斋志异》比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塞万提斯的《惩恶扬善故事集》,以及《十日谈》,甚至《变形记》还要高妙得多。再从语言、结构等艺术手法上来说,也完全可以与契诃夫、莫泊桑等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相媲美,现当代中外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我这样推崇《聊斋志异》,自然有偏爱的成分在。这种偏爱,会让我继续读下去。不为研究,写“聊学”专著,也不为借鉴,仿作些志怪故事,只是空读。读书读到找不到自我,不仅是痴到极点,也是愚到极点了。但不管痴愚,也不管我在哪里,《聊斋志异》依然会读,不为研究,不为写作,不记人物情节,不管语言叙述,只找一种感觉,品一种味道。读书到无用之处,也许才能品出个中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