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侵犯“常德米粉”地理标志商标案
案情介绍:2024年8月9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二、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减轻、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案
案情介绍:2024年8月15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小区车位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合同减轻、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预包装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案情介绍:2024年6月2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四、汉寿县某中学经营标签内容虚假的大米案
案情介绍:2024年7月8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寿县某中学经营标签内容虚假大米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五、湖南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案情介绍:2024年9月14日,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六、常德市某医疗机构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案
案情介绍:2024年1月15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常德市某医疗机构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的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