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
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违法行为高发
近期
房山警方连续查获多起
涉及非法烟花爆竹的案件
跟着房小蓝的镜头
一起直击现场!
12月2日凌晨,房山警方在房山区良乡镇查获烟花爆竹1616箱。经查,刘某(男,30岁)于11月25日购入烟花爆竹,并分别存放在高某(男,58岁)和杨某(男,41岁)名下的场地。现刘某、高某、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分局行政拘留。
11月12日,房山警方经工作发现刘某(男,35岁)购买大量烟花用于销售。当日,分局危管大队与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街道将正在交易的刘某、赵某(男,36岁)当场抓获,民警在刘某暂住地及赵某的车内查获烟花爆竹203箱。目前刘某、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分局行政拘留。
来源:分局指挥处 危险物品管理大队
编辑:元 元
审核:孟 涛 梁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