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部科技创新平台名称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原“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各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应以新名称开展相关活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各原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单位不得再以“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名单显示,目前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56个,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42个。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