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更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及本市《关于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2〕41号)规定,现有9家单位的法人资格、CMA资质与检测能力、鉴别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证明、监测机构信用风险等级及鉴别人员配置情况等重点内容符合我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现予公布(见下表)。
(2024年11月11日)
备注:本名单动态调整发布,上次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本次名单与上次相比,1家单位因社会监测机构信用风险评价等级降级调整出名单。
中华环保联合会
关于举办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危险废物鉴别能力水平,强化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形式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6-27日;
培训方式:采用线上授课形式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及土壤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鉴别、产生、利用处置、投资等单位相关人员,以及环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学习内容
主要围绕危险废物鉴别和管理要求,提升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1.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进展与要求
2.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的编制
3.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4.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危废鉴别通则、鉴别体系和技术要点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调查及鉴别报告复核要点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
7.危险废物样品采集、样品的保存流转、样品的检测规范
8.异议评估规程与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9.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与污染特性鉴别案例分析
10.进出口危险废物鉴别程序与案例分析
(最终课程以培训日程为准)
五、授课专家
拟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等单位权威专家,以及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单位人员。
六、培训证书
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及考试合格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颁发《危险废物鉴别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官网上公示。
合格人员需邮寄个人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张至中华环保联合会。
七、报名及缴费
(一)培训报名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24月11日25日前将培训报名表盖章后传至秘书处邮箱;
2.报名缴费完成后,秘书处统一将授课平台ID及密码发送给学员;
(二)培训缴费
培训费用为3000元/人,包括教学、设施和证书等费用。
通知下载:危废鉴别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