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博物馆社会讲解与研学活动的公告

旅行   2024-07-26 16:46   山东  

     烟台市博物馆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是以文物搜集、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为目标的公益文化服务机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传播地域历史文化、讲好文物故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出现了利用网络招揽游客的现象,其讲解及研学内容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存在戏说、编造历史的现象,误导观众,并且扰乱其他观众正常参观。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博物馆社会讲解和社会研学活动,提升开放能力与服务水平,确保讲解规范,保障公众权益。根据《国家文物局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就社会机构及个人开展社会讲解、研学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台市博物馆实行实名制免费参观,可通过烟台市博物馆公众号、网站、“爱山东”等平台预约,也可直接到馆参观,具体情况可查询官方网站或咨询0535—6232976。

     二、烟台市博物馆开放期间为公众提供收费人工讲解服务、智慧导览及语音导览自助设备租赁,同时也提供免费自助语音讲解服务。我馆未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讲解收费,请公众提高警惕,由此产生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三、确有意愿在烟台市博物馆开展社会讲解及研学活动者,须向我馆提出书面申请,经过考核并取得我馆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任何线上平台、社会机构及个人未经我馆许可,不得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及研学活动,严禁在馆内外揽客。

     四、烟台市博物馆将常态化开展社会讲解及研学活动揽客专项治理。凡未按要求进行讲解与研学活动的人员,我馆有权终止其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我馆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开展“首批社会讲解员、研学团队资格审查专项活动”,有意者可向ybxjb2012@163.com提交申请表等相关证明(申请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我们将选取前30名报名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从中择优选聘有资质的社会讲解员及研学团队。

点击并识别上方二维码

即可下载申请表


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报名表。

     3、导游证、研学导师证、省级文物部门核准认定的讲解员证、研学机构营业执照,专业技能培训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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