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亿元现金回馈股东!北部湾港股份首次中期分红

时事   2024-11-22 18:05   广西  



11月22日,北部湾港集团旗下北部湾港股份圆满完成2024年中期分红工作,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44亿元,这是北部湾港股份上市以来首次实施中期分红,同时也是连续第十一年向股东回馈利润。



国务院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鼓励一年多次分红。



北部湾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上市以来,持续每年以稳健业绩和现金分红回馈股东。今年6月,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45亿元,分红总额比上一年度增长45%,分红金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40%,比上一年度的 3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分红的规模和比例均达历史新高。


此次中期分红,是公司年内第二次实施分红,是北部湾港股份快速响应、落实新“国九条”及证监会关于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充分彰显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程度。分红金额约占北部湾港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的40%,年内共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达7.89亿元,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26.08亿元。



未来,北部湾港股份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创新,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阅读延伸】


新“国九条”是继2004年、2014年先后出台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在总体要求上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并分阶段提出了未来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发展目标;围绕发行上市、交易及退市制度,上市公司、行业机构、中长期投资者等市场参与方及监管自身建设,市场改革及开放深化要求等方方面面提出指导意见。




文字 | 北部湾港股份财务部、证券部

图片 | 防城港码头、钦州码头、北海码头

编辑 | 谢何婵

校对 | 梁钰兰

责编 | 杨煜航

审核 | 谈 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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