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老人去世后子女配偶都在世,兄弟姐妹还能分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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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06:30
吉林
王老伯去世后,其与前妻所生之子将继母告上法院,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王老伯的兄、姐以自己在弟弟患病、住院、生活上给予诸多帮助为由,也主张参与遗产分配。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王老伯的儿子和再婚老伴适用法定继承,其兄姐依据遗产的酌给制度适当分得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王老伯的儿子和再婚老伴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王老伯的遗产。王老伯的兄姐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法以继承人身份继承其遗产,对其也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如果能够证实兄姐二人对王老伯生前扶养较多,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