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创业
税收减免政策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重点群体创业行
政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策划/张新梅 监制/汪工厅 总监制/李慧玲
主管/中共砀山县委 砀山县人民政府 主办/中共砀山县委宣传部
承办/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砀山县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
砀山县融媒体中心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