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率先实现!鄂尔多斯市涉税登记业务“只扫一次码、税费同步缴、后台自动分、一窗全办结”

文摘   2024-10-25 12:44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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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速办·鄂能办·先锋自然暖心登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是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所需缴纳的交易税款、不动产登记费等合并支付,申请人支付一次,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以部门业务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非税综合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解决当前申请人分别缴纳税、费的问题。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以及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分别办理缴费。

高效办成一件事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化、信息化等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缴费问题,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从简化流程、服务群众出发,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事项便利化水平。 为加快实施税费“一码缴费、后台自动清分”工作,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与财政、税务等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集成,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采取联合审批、流程再造等方式,打通税、费缴纳梗阻,在全区率先实现涉税登记业务“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办事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以及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分别办理缴费,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智能的“只扫一次码、税费同步缴、后台自动分、一窗全办结”一站式服务,“税费同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新模式打破以往办事群众和企业需扫多次码,分别缴纳税款和登记费,在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企,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10月25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第一笔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业务,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实现鄂尔多斯市范围全覆盖。



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税费同缴”改革,是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化集成和流程优化的创新举措。下一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紧密围绕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实现群众企业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拓展“税费同缴”应用场景,持续扩大线上支付入口通道数量,逐步推进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金融工具的扫码缴费功能,提升一体化缴纳便利度,让智慧缴纳成果惠及“群政企”,切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实现基于资金划分、财税订单确认、不动产统一入口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内蒙古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系统中实现税费与登记费的一次缴纳。窗口在完成业务受理审核后,推送办件至税务系统,税务部门即时核税,核税通过后,申请人可在“内蒙古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系统,优先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和线上云闪付缴款方式,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一次性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税费。“税费同缴”中缴税、缴费等信息皆由系统“自动提取、自动汇集、自动清分、及时入库”,可切实做到多种税、费“一码清算”,同时保证所有资金及时、足额清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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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康亚男
   排  版:赵   敏   
审  核:侯艳兴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宣传不动产登记政策,为办事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及法律帮助,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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