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丨春节将至!禁燃限放事关你我

政务   2025-01-27 07:30   浙江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之一
但若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火灾
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今年春节

余姚设置了烟花爆竹四个集中燃放疏导点

分别在哪里呢?

余姚哪些地方可以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你知道吗?

小布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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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余姚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哪些?

答:城区南环西路—西环南路—谭家岭西路—余梁公路—丰山西路—西环北路—梁周线—余慈公路—城东路—东江—黄杨车江—向南河—达环路—学前路—环山路—达环路—月梅路—余慈铁路—九垒山公铁立交路—阳明东路—向南河—余姚江—竹山江—最良江—新桥江—新横江—城东路—南环西路由道路、河流、铁路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余姚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问:余姚市限制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是什么?

答:制区域全年禁放区域除外)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问:余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哪些?

答:余姚市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八)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建筑;

(九)限放区内所有住宅小区。

禁止在建有露天净水池的自来水厂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礼花弹等A级、B级危险性较高不允许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


问:如果违规燃放将面临怎样处罚?

答: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的通告》(余政告〔2024〕1号)等规定,在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一律不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段除外)。对违反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治安管理处罚


问:在红白喜事这类活动中,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现象较为突出,物业企业、庆典公司和殡仪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答: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的通告》(余政告〔2024〕1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庆典服务提供者、殡仪服务提供者应当书面告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对服务对象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对物业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设定告知和劝阻的义务,就是为了强化源头监管,减少违规燃放。广大市民发现物业企业、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燃放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在对违规燃放进行处罚同时,也会认真查证。对物业企业和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燃放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问:烟花爆竹零售店应承担什么义务?

答: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的通告》(余政告〔2024〕1号)等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应当告知烟花爆竹购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要求,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增添喜庆氛围,但其背后隐藏的危害不容忽视。烟花虽美,但有隐患。因此我市在主城区外特别设置了四个集中燃放疏导点,开放时间为1月28日(除夕)18:00-次日0:30,29日18:00-22:00。每个疏导点均配备了秩序管理、防火防灾和流动摊贩管理力量。市民可在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引下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呼吁市民在限放时间内的其他时段尽可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规有序燃放。





一、凤山街道集中燃放疏导点:位于万里学院拆迁区域村道上(原倪毛村道),面积约1000平方米,可允许同时燃放人数为50人。

注意事项:1.燃放时请注意避开上方架空线路及电气设备。2.由于内部场地未完全平整,出于安全考虑,仅允许在原村道上燃放,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二、阳明街道集中燃放疏导点:位于群立村委北侧(原垃圾中转站地块),场地已平整、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允许同时燃放人数为100人。

三、梨洲街道集中燃放疏导点:位于梨洲街道古路头村蓝光雍舜府二期东侧500米拆迁地块内,场地已平整、面积约800平方米,可允许同时燃放人数为50人。

四、兰江街道集中燃放疏导点:位于余姚技师学院东大门对面(黄山儿童公园拆迁区块),场地已平整、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允许同时燃放人数为100人。

请广大市民少燃放烟花爆竹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共同携手创建和谐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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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烟花爆竹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编辑、一审:童威楠 见习编辑:王瑜

二审:杨月云、苏英英

三审:高嘉鸣、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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