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存在误区,认为喝酒后骑行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11月26号晚上,海口的王某就怀着侥幸心理,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慎将行走于斑马线的路人撞伤。
11月28号下午,记者见到事发时行走在斑马线上,不幸遭遇飞来横祸的翁女士,她的面部嘴部肿胀,腿上存在多处伤口。谈起11月26号晚上的经历,她仍胆战心惊。
“那天晚上我经过海口市秀英区向荣村的科技大道人行道上,那个电动自行车距离我应该有个二三十米,它冲得很快,我当时就吓得不行,我没来得及反应,它就撞到我了;你看我现在也毁容了,牙齿一个断了、松了,都要去弄了;脚流血好多,这边也肿了,底下这个脚都肿了。”事故发生后,翁女士赶忙到医院检查,经诊断,其身体多处挫伤,需要对症治疗,不适随诊。
根据交警的要求,当事双方于11月29号上午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行责任认定和协商。民警郑文芳表示,当晚经过检查,驾驶员王某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是违法行为。“到现场后,就发现有一名男性,大概50多岁,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他个人也承认在斑马线上碰到行人;我们随后对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进行酒精呼吸器检测,显示他的数值是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 。”
王某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对当晚喝酒骑车不慎撞人一事深感懊悔,也对着镜头进行反思。
电动车驾驶员 王某:当天是喝点小酒,突然间她走过来,我那手臂碰到她,就摔了。
记者:她说她走的是斑马线,你没看到斑马线吗?
电动车驾驶员 王某:我想叫她过去,正好她就过来,手臂就不小心刮到她了。
记者:那你喝酒为什么要骑车呢?
电动车驾驶员 王某:一段路就回家了,侥幸心理,怪我。
记者:以后不管喝酒是开车还是骑车都是不可以的。
电动车驾驶员 王某:对,要进行改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驾驶非机动车酒驾醉驾也是违法的,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扣留非机动车的处罚。
现场,根据交警认定,这起事故属于在斑马线上撞击行人,属于王某的全部责任,警方将对王某醉酒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做相应的处罚。
“双方拿到责任书可以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协商不下来,也可以提出民事诉讼;王某承担全责,就必须要承担相关的医疗,包括后续的相关费用。”最后民警也奉劝广大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饮酒和醉酒杜绝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外出的时候,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则。
记者:黄新竹、陈川晖
编辑: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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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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