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材料补齐一周后,他收到了救助款

政务   2024-09-25 17:20   湖北  


“3年多了,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出的。感谢检察机关帮我渡过难关。”9月14日上午,一刑事案件被害人沈某先后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锦旗送到办理其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手中。



沈某2009年底从部队退伍后,先后在家乡洪湖和武汉等地务工,依靠自已的勤劳,过上了幸福的日子。然而,一件突发的刑事案件,打破了沈某平静的生活。2021年5月,因在东西湖一家餐饮店打工时与工友发生矛盾,沈某被该工友的堂哥等3人殴打致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赔偿沈某经济损失5.6万元。

但转眼3年过去了,沈某还没有获得任何赔偿款。自幼失去双亲、在农村与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沈某,还要抚养2名未成年子女。“腰椎受伤后,我到现在都没办法长时间站立、行走。”因为身体状况不佳,沈某只能辗转四处打零工,月收入从案发前的6500元陡降到不足3000元。原先并不宽裕的家庭,变得更加窘迫。



2024年7月,沈某来到东西湖区检察院申请执行案件监督,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材料后发现,3名被告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沈某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7月12日,沈某向该院递交了救助申请材料。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该院同时提请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沈某实行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救助。

8月1日,在收到沈某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后,武汉市检察院受理了其救助申请。4个工作日后,该院决定对沈某予以市区联动救助4万元。

8月8日,考虑到沈某行动不便,两级院的检察官一起与沈某约好办理财务领款手续的时间,一天内办结全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流程。当天,沈某就收到了部分救助款。

随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将对沈某的救助情况反馈至湖北省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并建议该局根据沈某困难程度及实际情况,给予帮扶援助。



“今年,我们多次前往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走访座谈,就退役军人、军属的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达成共识,将完善相关工作举措,推动建立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和定期通报、线索共享等工作机制。”武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表示。据介绍,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救助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30余人,发放救助金近60万元。








来源:武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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