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明市深入践行、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找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法治服务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我市结合“148”法律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培塑的明溪县“侨乡枫桥”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被列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展示;清流县“乡贤枫桥”、尤溪县“基点调解”、建宁县“边界枫桥”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泰宁县“旅游枫桥”、沙县“小吃枫桥”等一批调解品牌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源头活水。
我市在人民调解宣传方面既保持传统宣传模式,又拓展新媒体宣传手段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机制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优先选择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村入户、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及利用微信等工作网络、平台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互联网媒体推广,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组建普法矩阵,大力宣传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成效,与省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调解有一套》栏目合作,录播调解专题片30余期,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可信度、影响力,鼓励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善用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寻求调解,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制定《三明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落实到位。全市11个县(市、区)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细化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文件,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纳入县级财政保障。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我市各地区给予化解一案50-48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我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全市现评定专职调解员112名,部分县(区)实现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与调解员津补贴挂钩。注重在纠纷多发,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由县乡村三级财政保障村(社区)专职调解员待遇,确保矛盾纠纷最前沿调解人才不断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社区)专职调解员1257名,配备率达64%。
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立足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隐蔽性大、排查难的情况,在市县两级婚姻登记中心前沿打造由专职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组成的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队伍,成效。针对工业园区劳资矛盾纠纷集中的特点,建立“园区枫桥”机制,建立园区调解工作室,聘请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园区内第一时间排查化解劳动纠纷,有效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2023年以来,化解园区纠纷380余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080余万元。针对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等部门行业矛盾纠纷特点,建立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较好地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突出矛盾纠纷“过滤网”。
下一步,我市将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好司法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笃行不怠,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三明市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接续谱写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新媒体编辑:陈淑杭
初审:陈淑杭 复审:张通翔 终审:黄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