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慈拆告〔2024〕3号
因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建设需要,拟对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共涉及征收户数约50户,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前向设在石堰村村委会办公楼三楼的征迁指挥部书面提出。市政府根据意见建议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听证。
过半数被征收人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二、房屋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征迁指挥部办理房屋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房屋补偿登记的,以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三、拆迁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258789,监督电话:89591491)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
(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招生政策
调整!二期结顶!
近日
北仑区教育局发布
镇海中学(蛟川书院)甬江校区初中部等学校
招生政策调整公告及解读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二期工程
完成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进入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二期工程
完成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进入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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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中学甬江校区选址于甬江科创区南岸片区,规划用地范围北至振兴西路,西至乐学路,南至谢墅路及江南中路,东至经八路,总用地面积超19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
一期先行建设48班初中,一阶段工程已于今年8月投用。
二期工程建设24班高中,包含建设内容为教学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及室外运动场地、绿化等附属场地,用地面积超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8万平方米。
据悉,二期项目于今年3月8日开工,计划今年12月中旬完成中间结构验收,整个项目将于2026年5月竣工验收。
市民朋友们:
2024年11月9日起,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文苑路与文华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文苑路与文华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布政西路与经三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云飞路与洪塘西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金家一路与宁南北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中兴路与中山东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新典东路与广德湖北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宁东路与芳草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广德湖南路与泰安西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姜山环镇路与天童南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文水路与宁姜公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云彩路与龙霞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下应南路与大江沿村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徐王路与龙飞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日丽中路与学士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宁穿路与沧海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贺丞路与南演武街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环城南路与盛莫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紫城路与金潮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甬港南路与新河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五乡中路与爱民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江东北路与茂兴街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萧皋东路与宁南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鄞州大道高架(宁横公路西侧)上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高架(它山堰路上方西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高架(宁南南路上方)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高架(宁南南路上方)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高架(宁横公路西侧)下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高架天童南路西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与宁横公路西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与日丽东路西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鄞州大道与日丽东路西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高桥镇双家河头(公交643路湖西村口站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倪家堰路675号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文山路与振兴路路口东侧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民安东路与盛莫北路路口西侧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石汪线盛吉盛南门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湖小线海悦客栈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堇山中路与堇山小学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百梁南路与鄞州大道路口北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环城南路与文启路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内容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宁波发布、北仑发布、北仑区教育局、宁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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